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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手机报2016年第十九期
| | 】  来源:   时间: 2017-02-21  作者:    

  【要案快讯】 

  【检察新闻】 

  ★省检察院蔡宁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省检察院贺恒扬常务副检察长指出贯彻落实好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必须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首期先进典型集中培训 

  ★省检察院表彰24个单位为“河南省科技强检示范院” 

  【工作动态】 

  ★新乡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联合建立食品药品执法协作快速反应机制  

  ★焦作市检察院出台意见从八个方面践行创新发展要求 

  ★濮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要案快讯】 

  ★日前,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河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鲁轶(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焦作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军佑(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检察新闻】 

  ★省检察院蔡宁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2016年11月7日,河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主持会议。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传达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精神上来。一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检察机关党内监督制度。三要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四要坚持领导带头,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干警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热潮。 

  ★省检察院贺恒扬常务副检察长指出贯彻落实好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必须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贺恒扬在接受访谈时强调,贯彻落实好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省的检察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检察工作要持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十次党代会提出来的建设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建设检察工作强省,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贡献。二是检察工作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着力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形成符合司法规律、符合我省实际的实施方案,在许昌、安阳两地检察院先行先试,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基础上,今年年底前要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铺开。三是检察工作要全面从严抓好党的建设。检察机关要顺应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为实现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蓝图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首期先进典型集中培训 

  10月17日至22日,来自全省检察机关的20名先进典型代表在红旗渠干部管理学院参加了培训。学员们在红旗渠干部学院接受了党性教育,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旗渠、青年洞进行了现场观摩,参观了林州市扁担精神纪念馆,并进行了拓展训练。培训期间,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阎兴振代表省检察院党组看望了参训人员并与大家座谈交流。阎兴振表示,这次培训是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落实省院《关于建立先进典型集中培训和休养制度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既是省院党组从优待检的体现,更是大兴争创先进、学习先进、弘扬先进良好风气的需要。先进典型是检察机关宝贵财富,也是广大检察干警学习效仿的榜样,希望先进典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在思想上起引领作用,在工作上起标杆作用,在作风上起表率作用,在素质上起示范作用。 

  ★省检察院表彰24个单位为“河南省科技强检示范院”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以下单位“河南省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称号(以行政区划为序):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漯河市人民检察院、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巩义市人民检察院、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叶县人民检察院、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淇县人民检察院、卫辉市人民检察院、长垣县人民检察院、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孟州市人民检察院、禹州市人民检察院、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淅川县人民检察院、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动态】 

  ★新乡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联合建立食品药品执法协作快速反应机制  

  近日,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食品药品执法协作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明确了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明确了三部门建立四项执法协作制度,明确了执法协作的具体内容,对三部门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健全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了执法合力,对充分运用司法力量,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及时解决食品药品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濮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2日,濮阳市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委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朗贵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并就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三项要求:一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抓紧抓好。二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三要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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