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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检察建议工作的完善及创新
| | 】  来源:   时间: 2016-05-25  作者:    

  陈军* 

  检察建议是检察职能的产物,它在功能发挥中与其所对应的检察职权起到了配合、辅助和补充作用,如在法律监督活动中,检察建议主要是辅助监督职权的行使;在综合治理活动中,检察建议主要是通过预防违法犯罪、延伸办案效果,服务社会。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发挥侦、捕、诉等职能“硬手段”作用外,利用检察建议“软手段”的优势,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及时提出具有法律属性的建设性的意见,进而推进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的形式预防违法犯罪特别是职务犯罪在检察工作中被广泛应用,检察建议的诉讼监督功能加强,并有扩大发展趋势。2014年4月23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座谈会上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是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   

  一、检察建议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对大量本院检察建议的类比、分析和总结,总结出检察建议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检察建议的重要性和针对性认识不足。有的为完成业务考核任务勉力为之,影响了检察建议的质量。由于没有明确的质量要求,一些办案人员在思想上对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没有足够的重视。制作前不作认真调查,制作时也较轻率,问题把握不准,建议的改进措施不具体,检察建议的质量不高。不仅使检察建议流于形式,也使得被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