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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普法教育 关注社会治理
| | 】  来源:   时间: 2015-10-22  作者: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谁执法谁普法”和全国检察机关五公会“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总要求,持续推进我省送法“五进”活动,2015年10月22日,省院公诉三处以办理的闫文奇故意杀人案二审庭审活动为契机,邀请省高法刑一庭庭长、副庭长、合议庭审判长、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联工作人员、柘城县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及商丘市公检法干警300余人旁听庭审。庭上检察员结合案情开展普法教育,庭后又就加强犯罪预防、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召开了座谈会。公诉三处处长周一带领助理检察员石瑞敏、杜习峰出庭,出庭检察员讯问巧妙,论证充分,答辩有力,说理透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基本案情 

  该案是一起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2012年初,被告人闫文奇与被害人史则兰之女陈艳梅经人介绍相识,未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后二人因感情不和产生矛盾,陈艳梅回娘家居住。2014年2月份,闫文奇听说陈艳梅与他人订婚,非常气愤,便产生报复之念。以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多次威胁陈艳梅及其家人。 

  2014年5月4日凌晨1时许,闫文奇携带汽油、刀具到柘城县马集乡陈新村陈艳梅之兄陈振杰家中,将陈振杰家大门外搭建的简易活动板房打开,把汽油泼洒到被害人史则兰、陈冉和陈子轩睡觉的床上并点燃,致使史则